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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拿 offer 后没入职遭 HR 朋友圈晒简历指责,你怎么看女子和 HR 的行为?

严格来说,拒绝 offer 并不属于合同违约,因为 offer 并不是合同。Offer 应该被理解为企业发出的要约,表达了希望与候选人签订劳动合同的意向。通过检索裁判文书可以发现,各种「毁 offer 」引发的争议,基本都属于「缔约过失责任纠纷」范畴:一方违背了诚实信用义务,给另一方造成了信赖利益的损失,就需要承担缔约过失责任。如果企业突然撤回了 offer,而候选人基于对 offer 的信赖辞去了原有工作,在实践中是有一定可能获取经济赔偿的。


至于员工没有入职,是否构成缔约过失责任,公司能不能主张赔偿,这家企业要想闹个明白,倒是可以起诉试试看。个人觉得公司胜算渺茫,浪费自己的时间也浪费司法资源 -- 又如何证明公司因此受到损失了呢?对于一名尚没有接受工作安排、不了解公司业务的的候选人来说,主张公司因其没有如期入职导致工作无法进行且造成损失,非常牵强。


这是一码事,至于在朋友圈公开隐私并进行指责,没啥说的,构成侵权。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四条,「以电子或者其他方式记录的能够单独或者与其他信息结合识别特定自然人的各种信息,包括自然人的姓名、出生日期、身份证件号码、生物识别信息、住址、电话号码、电子邮箱、健康信息、行踪信息等。」属于受保护的个人信息,简历当然在此范畴之内。


公司出于业务需求,获得同意后,在合理范围内使用员工信息进行日常业务,并不一定构成侵权(要是不让地产中介公司公布员工联系方式和姓名,那业务还怎么做啊?)但是,新闻事件中的这名女士并非公司员工,HR 在朋友圈公开候选人的个人信息进行谩骂指责以泄愤,从行业习惯的角度来看也缺乏合理性,更谈不上是为了维护公共利益。综上,候选人并没有违约,也不太可能承担缔约过失责任;HR 的行为侵犯了隐私权,候选人可以要求其消除影响、进行经济赔偿、赔礼道歉。

发布时间:2021年0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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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 19 条评论
____ㄚòひ_懂 IOS程序员
试用期双方都能随时解约了,别说只是offer还没去报到的。这家hr太不专业也无人品。
2021年06月11日 回复
小西西 ____ㄚòひ_懂: 试用期无故辞退员工,这些东西应该丝毫没有感觉对不起别人吧?
2021年06月11日 回复
Shijie
接了offer不去很正常啊,能提前说告知理由就好啊,很多人都是面试拿到好几个offer自己挑一个,然后其它都拒了,还遇到过接了offer入职当天人失联了,过了几天人告诉我不来了,这种情况太多了,第一天做hr么
2021年06月11日 回复
里姆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2022届
吐槽其实能接受,但是发个人信息到朋友圈就不合适了,就像你讨厌一个人你可以和你朋友吐槽,但是你去网上人肉他,这性质可就变了
2021年06月11日 回复
哈尼贝贝 武汉科技大学·2022届
这种HR和公司应该在网上曝光,让别人在投简历的时候有所准备。也让下一家公司知道这个HR人员的职业操守。
2021年06月11日 回复
椰子怪兽 初级品类运营
offer是合同的话,那干吗第一天上班要去签劳动合同。
2021年06月11日 回复
迪士尼在逃公主 Android游戏开发
公司没录上人家的时候也没见给通知呀,就叫等电话。
2021年06月11日 回复
LilyMoon 职类群
正解。
2021年06月11日 回复
发光体 游戏策划
企业还是有损失的,比如公司目前只打算招一个人,你答应了,公司就会拒绝其他人,你突然反悔了,公司又要重新招人,这浪费的时间也是不少损失
2021年06月11日 回复
小西西 发光体: 正常的招聘成本,和因为违背诚实信用原则造成的经济损失是两码事
2021年06月11日 回复
ET民工
前几天刚出了个招聘网站7块钱倒卖简历贩卖隐私的事儿,这又一出曝光别人隐私还爆锤的,无良hr
2021年06月11日 回复
晴空 北京邮电大学·2022届
提前一天通知hr?突然心疼HR,这些人迟早会把自己作死!
2021年06月11日 回复
小西西 晴空: 这也不构成侵犯他人隐私的正当理由。
2021年06月11日 回复
怼__ 电气设计工程师助理
这也是一种气话,这个事情虽然恶劣但也还不至于需要犯错者社死的地步,更何况连坐公司。
2021年06月11日 回复
互联网用户
那也奉劝少拿到offer跳票。容易被hr和猎头拉黑。其他的怕什么。offer确认的是个意向。还挂人?
2021年06月11日 回复
核糖 四川外国语大学·2022届
侵犯隐私不对,这个没得洗。但是说offer不是合同,不是法律文件的,我只想说,如果员工拿着offer来,企业不认账,看你们到时候怎么评价企业?
2021年06月11日 回复
迪士尼在逃公主 Android游戏开发
HR做法欠妥,但候选人不可能没责任,可以随便解约,那大家想想,offer是需要双方签字的,这不是要约是什么?招聘也是有成本的,招聘就是因为缺人,应到岗未到岗,工作没人做,单位怎么可能没损失?
2021年06月11日 回复
冯晗 大连海事大学·2022届
刚毕业找工作的时候拿了几个offer,在慎重决定之后,第一时间向其他公司hr表明了态度并致歉,几位hr态度也都很好...不是想批评当事人,就是觉得如果能早些告知,说不定就不会发生后续的事,当然这个hr确实过于偏激
2021年06月11日 回复
疯狂绅士 校招群
Offer letter一般后面会加一句 请答复是否愿意接受这个职位之类的疑问句。如果包括职位 薪水 入职时间等细节,然后打工人又回复确定的话,其实在很多国家就算合同生效了,任何一方违约都是侵权。这位打工人听起来已经答应了公司的offer,其实那也算侵权了。当然hr这种做法确实太不专业了,明明一个微信群里发发牢骚就可以解决的事情非要和事主贴脸输出。
2021年06月11日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