震惊了,在职两年多的我,今年竟然只有2个多小时年假
交代一下背景,楼主是做地产行业乙方的,坐标上海。在前司的时间还蛮久有2年多。
时间线
Day1,hr在收到我的离职申请后,在周二和我说要聊聊,感觉非常危险,于是我带着手机录音就去了。结果没等我在会议室坐好,她上来就说“你的年假没有系统显示的53个小时,只有2点多个小时”。当时我表达了不认同,并要求她出具相关条例规定。hr表示,是按照你入职日减去最后出勤日期折算出来的,我的入职日是5.9——也就是说我只能享受20天比例的年假??
Day2,等到下午hr才在蓝色软件上给我截图了员工手册上年假的计算方法,而我同步找到了法规,给Hr发了消息
她找到我,说去确认到底是不是国家规定,我的内心就真的是小问号你是否有很多朋友?
Day3,上午hr又来找我,表示自己年假算错了,说问我到底要多少年假,因为我今年已经休过16个小时年假,需要减掉,我回复只需要按规定折算,算出具体小时数和我确认,又一次无果结束;
下午突然又强势跑过来,反复提及已休年假的事。我回复说,20年度年假额度在21年用掉不可以减掉本年份额。hr气急败坏说你自己去给人社局打电话,就是这么算的。我说那我就把电脑搬过来办公陪着你再打这个电话,我做为公司员工还有工作业务要做,而不是一次次和你搞来搞去没结果。另外,这几次沟通记录我都有留存,希望今天给到我算好的年假小时数,我来确认,如果这个数字我不认同,那么随后我会选择去人社局申诉
过了一个小时之后,我要到了我应得的年假折算额(今年是我在前司第三年,五月底离职那么折算出来是3天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