树洞吐槽,遇到入职就怀孕的员工hr有多糟心
看见有HR同行说遇到入职一星期就怀孕的女员工,想起我的经历,来吐槽一下
这个员工工入职是18年8月,会计岗,当时是已婚未育,但是公司很讲人情味,从来不在入职时过分强调这个话题,交体检报告也是因为我们有员餐,担心有传染病,只要半年以内的都认可,认为员工结婚生孩子都是人之常情,还会给发500到1000的红包礼金
但是入职没多久,我就觉得她不太对,身材越来越肿,到了三个月的时候她也遮不住了,承认怀孕,直接穿防护服了,怀孕时间就是入职前后,但是到底是前还是后也只有她自己知道了
但是我们真没有为难她,她工作也没有提什么特殊要求,正常上下班,工作质量也还可以,转正评估的时候,她的直接领导和部门老大对她还一直表示关心,说孕妇上班不容易,让她多注意,我也核算了她的产假时间,因为我们做酒店餐饮的,年底是最忙的时候,她在2019年10月能回来,帮忙做年终决算和账务处理。
然后公司就正常给她休了产假,等她回来上班,产假快到的时候她先后给她领导和我打电话,表示家里老人不给力,孩子没人管,请公司再给她多4个月假,到2020年2月春节后再回来上班,我作为HR是坚决不同意的,建议她离职,不用带孩子了再回来,我们优先招聘她,但是她部门老大考虑到现在招聘合适的人也不容易,她上班时候表现还可以,就问我有没有其他办法。所以我跟她签了个协议,约定她4个月以后必须返岗,否则解除合同,这多出的4个月,她自己承担所有社保费用,但是公司先帮她垫付,等她回来了报销生育险,公司再把钱扣回来。这个看似没问题的协议,让我后来后悔万分,觉得对不起公司。
接下来咋回事大家也知道了,2月全国疫情,公司要求HR看一下编制,有能减编的做减编,然后我给她打电话告诉她公司现在的情况,因为她人在老家,也没按协议返岗,我们商量解除合同,但是可以承担她2月以后的社保费用到她哺乳期结束,给她留几个月找工作的时间,她当时求我们给延长假期时候那个小白兔嘴脸忽然变成了悍妇样,说公司是故意解雇她,要N+2赔偿,我说你在单位一共上了9个多月班,产假休了8个月,公司给你保量职位交社保,现在公司是最困难的时候,从情理来说你好意思吗?但是没卵用
我也只好耍流氓了,我说你的生育险还没报销,也需要公司给你跑,你要是一直这么脑子不转弯,那就去仲裁吧,公司现在情况特殊,人手不够,还得打劳动官司,没人帮你报销要钱,你爱咋咋地吧。。。于是磨蹭了三个月以后,她签字离职了
以上经验让我记住,永远不要拿自己的善心揣测别人,特别是别拿公司利益做慈善。这是我一个半路出家的HR的血泪教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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