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里、海康、网易等组成HR联盟,我一个HR看了都不寒而栗
人力资源共享赋能平台=HR黑名单正在建立。
系统性的、去实体化的的压榨模式正在构成。
这些企业是不是好企业?那都是好企业。这些企业里面有没有劳资纠纷?那必然有劳资纠纷。
劳资纠纷是不是都是无理取闹的员工?那必然不会都是员工的问题。
但是,这HR黑名单就可以做到全方位威慑性。
现在哪怕是刑满释放犯都不能在就业上被歧视,这是要做什么。搞民间私刑制度么?
自己设定标准的打压or提高特定群体参与劳动力市场竞争的机会,这就是就业歧视。
内部公开传播劳动者求职信息,给劳动者贴上各种标签,甚至进行丑化,这就是侵害劳动者隐私权、名誉权。
现行的法规不要求用人单位向劳动者说明未被录用的理由,这就已经是给这种企业黑名单留下了空间了,结果这HR联盟是更加明目张胆的放在台面上了。
我就讲一个场景。
以前,我在公司做的不开心,遇到了奇怪的老板、神奇的制度、肆意加班的安排,我能比中指走人,走之前我还能说老子要去告你们。
现在,HR谈话不用讲其他的,就说一句话:我是联盟里的人,你要不要再考虑一下。
你敢说fxxxck u么?
都是中国人,都是打工人,你说,摸着你不装外宾的良心说,这HR联盟是用来干什么的。
是打麻将好拉群,还是吃鸡好开黑?还是按照宣传的「打造热带雨林式的人才发展新生态」。
以前我大学毕业的时候,江湖上就是传言,说你不能多面试公司,因为你Offer拿多了,会上黑名单的,HR之间信息都是共享的。
这种话我听了就笑一下,这是科幻小说看多了吧,哪里有那么多big brother。
现在,这是真开始组团了,兄弟会真的成型了,真开始共享信息了,之前什么996都是小事儿,你还敢发发恼骚闹腾一下,现在面对这样的攻守同盟,你敢闹么?
这时候不掀桌子,说实话,摩登时代就是咱们所有人的未来。
其实这样的事在国外早就发生过。2011年在美国发生过一个案件,有员工揭露了4家互联网公司高管的电子邮件,有苹果的共同创始人Steve Jobs,谷歌前首席执行官Eric Schmidt等。这4家公司联合起来,为了避免员工在彼此公司之间跳槽而制定了《互不挖人协议》。
这种协议一旦达成,对劳动者的伤害是致命的,我们无法拥有自由选择公司的权利,巨头们之间可以联合起来压低员工工资,同时HR们也有了更多震慑员工的手段。
其实说到底,就一个词:垄断。
商品市场的垄断,对提供商品的资本和商家有利,对消费者不利;
就业市场的垄断,对提供岗位的资本和企业有利,对劳动者不利。
“HR联盟”的成立本身就是一个信号,意味着资本开始联合起来,企图形成就业市场的垄断。
当然,从象征性的联盟成立,到事实上对就业市场产生影响,还有很长的路,因为各个公司可能各怀鬼胎,不一定真的把核心员工数据对外共享,还要把更多公司拉到联盟里,并且在路途中还要面临法律和舆论的多重阻碍。
但是既然联盟都成立起来了,万一有个号召力特别强的大佬牵头,那未来打工人们可能真的会面临无可选择的局面,以后连跳槽的机会都没有。